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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是“治疗”医药商业贿赂的良方
发布日期:2013-08-10 | 浏览次数:

近日,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举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北京、上海、杭州及广州的79家医院,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8月8日中国网)

采取直接行贿、赞助项目、现金报销、礼品赠送等方式,向政府部门个别官员、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以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药品回扣成为医疗领域的“潜规则”。药品经销商与医生之间互利互惠,置百姓身心健康于不顾,一心向“钱”看。而且大部分医生法律意识缺位,不认为收受回扣是受贿行为,只认为是行业不正之风,最多是败坏医德,良心受到谴责,没有违反法律界限。

据了解,在全国药品行业中,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7亿多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医药行业已成为商业贿赂重灾区。贿赂形式表现为: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价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等等。这些商业贿赂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药品价格的虚高。

药品原本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但如今变成医药行业牟取暴利的产品,高价药、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从中获得的是医方和药方,最终受害的都是老百姓。

多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以望打破这种“潜规则”,可结果是不但没有改变而且愈演愈烈,甚至连国外药企也参与其中。医药行业何时能走出商业贿赂“怪圈”呢?笔者认为,仅靠加强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是不够的,反腐才是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的良方。

虽然医药反腐工作很艰难,可能会给医药企业带来伤痛,但是改革就要有阵痛,因此政府一定要深化医药反腐工作。除了对行贿、受贿人严厉处罚外,还必须从制度上加以健全和完善,从根本上遏制药品回扣、药价虚高的现状。国家还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打破以权谋私、以药养医的局面。

此外有关部门必须完善监督机制,监管好药品市场。职能部门要在保障药品质量、控制药品,规范招标程度和议价方式,让药品采购变得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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