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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开基药集中采购“先限价后议价”先河
发布日期:2014-10-31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挤干药品水分,甘肃省首开对基本药物品种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常用低价药品在限价基础上进行议价的先河,此举意味着允许在省级招标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牵头医疗机构组成“议价联合体”与药品生产及流通企业进行谈判,达成“惠利”协议。这一做法实则把公立医院长期存在的药品“暗扣”问题翻明,有效挤出价格水分,还原药价的真实性,同时也可以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推动医院合理用药。
各级医疗机构组团“议价联合体”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发布《2014年基本药物品种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常用低价药品议价挂网工作方案》提出,“实现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省市联动,各级参与,统一平台,集中议价,挂网采购"的目的。充分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动性,探索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供应保障机制。”
  此举旨在坚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价格调节与供需调整机制。
  按照《方案》,此次议价将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确保供应的原则。议价药品目录为进入《2014年甘肃省基本药物品种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以下简称《2014年招标采购目录》)的常用低价药品。
  议价单元议定的价格为企业供应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采购价(到货价),包含配送费。议价价 格不得突破非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加价后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否则取消其常用低价药品挂网资格。
实现网上远程议价
  议价将使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医药招标平台,采取网上远程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议价。参与议价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段进入药品招标系统,与议价单元对接良好,确保议价成功。监管部门可通过网上进行议价监督。按照计划,常用低价药品议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统一启动。
  据了解,此次议价在全省尚属首次,由省级和议价区域代表市共同联动完成。
  同时规定,严禁投标企业与议价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严禁议价期间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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