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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办医乙类医疗设备配置条件放开
发布日期:2014-12-11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昨天宣布,全面放开本市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凡符合配置条件的,不限制配置。

    此举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若干决策部署,促进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五种,分别是: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即 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800 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 X 线机;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院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此次,市卫生计生委对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放宽准入条件,只审查诊疗科目、医技人员资质和医疗技术准入等安全性指标,对于年工作量、医院等级和阶梯配置等非安全性指标均不再作具体要求。对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简化申办流程,社会办医根据配置需求自行购买,设备购置完成后持相关资料直接申请核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不再进行每季度的专家评审。

    截至上月底,市卫生计生委已批准 56 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配置相关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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