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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办、省农委、省卫生和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6年10月-2017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开展6个方面工作:一是整治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整治规范兽药使用行为;三是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四是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五是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六是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实施方案》还对各级食品安全办、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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