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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发布日期:2014-09-29 | 浏览次数:

福建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把打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新组建以来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一是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全省学校托幼机构治理“餐桌污染”专项行动,组织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全省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是针对重点时段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期间、“两节”期间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针对监管难点积极探索实践。面对校外托管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制定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下一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突出三个重点抓落实:一是继续强化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推进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三是打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着力打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山东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结合实际,统一工作标准,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工作部署,第一阶段9月至10月为规范示范阶段,各市局制定了县(市、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表,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城区所在地分别规范3所、各乡镇分别规范1所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的工作要求,并于9月15日前在各市局网站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各市公布的计划表,到2015年6月底前,山东省将规范10042所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其中,城区学校2531所,农村学校751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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