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药网! 医药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您关注的产品:
您的手机号码:
提交电话,厂家马上单独电话您价格!
北京市食药监局:24种药品广告严重违法
发布日期:2015-02-02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日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在内的35种产品因广告严重违法违规被北京市食药监局曝光,其中24种药品广告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等问题。这些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08条次,均是在2014年12月份由平面媒体发布。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份,北京市食药监局对北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该月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8条次,涉及产品3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12种处方药在媒体发布广告

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24个品种、78条次。其中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12个品种。

公告显示,广告中标示名称为“龟鹿补肾片”的药品,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90420”。经查询,“龟鹿补肾片”为处方药,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广告以“全国赠男性专用国药”为标题吸引消费者眼球,宣称患者可来电领取该药品;该广告违反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药品不得作为赠品进行宣传等规定,误导消费者。

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其词

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有6个品种、12条次,其中较为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例是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糖尿病治疗仪”的医疗器械。该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367号”。经查询,“糖尿病治疗仪”的广告批准文号已于2014年11月20日失效。广告以“糖尿病免费治疗通知”为标题,宣传“不打针、不吃药在家轻松防治糖尿病”,声称能“从源头上修复胰岛组织”,“纳米激光能提高机体免疫力”,承诺使用后“患者可以完全在家康复糖尿病”。该广告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规定,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暗示“能治病”

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还发布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有5个品种、18条次。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在产品广告中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等规定,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误导消费者。

比如,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富硒灵芝宝”的保健食品,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经查询,“富硒灵芝宝”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辅助抑制肿瘤”,广告中却声称其有“抗肿瘤效果”,能“缩小瘤体”、“减毒增效”,并冒用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而被收回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市民应从合法渠道购买医药保健产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已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已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更多资讯:
  陈李济、亚宝药业因药品广告违法被曝光
  颈复康药业"腰痛宁胶囊"等药品广告违法被曝光
  株洲食药监局公布2014年12期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名单
  济南食药监局曝光:7药品广告涉嫌违法
  石家庄食药监局曝光一批违法药品广告
文章推荐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