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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评价和利用
发布日期:2012-05-22 | 浏览次数: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做好分析评价和利用,对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有安全隐患的品种,要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提高质量,必要时应及时对药品采取控制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结果,控制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分析和评价,认为属于药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改进质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属于药品本身问题引起的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加强对产品的风险管理,开展上市后研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知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特别是对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要做好评价,对死亡病例要做好调查及分析评价工作,并尽可能地获取有价值(如尸检报告等)的信息,为科学、准确开展分析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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