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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招商的本质性问题
发布日期:2012-05-28 | 浏览次数:
医药招商主要有经销商和代理商两种,两者之间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一般说来,成熟品牌和产品因市场走势稳定,推广工作简单,销量容易预估,比较适合以经销制的方式合作;而开拓期的产品因市场元素复杂,市场投入较大且前景未卜,需精耕细作,比较负责任的厂家大多采取代理制的方式,从而降低代理者的风险与负担,加强对代理者的帮助、督导和控制,以期获得掌控市场的主动权。
对于很多招商企业来说,医药招商,就是能找到代理商就万事OK了,根本不考虑双方是否“门当户对”,当然多数情况下双方“门当户对”的概率并不很高,但是必须明确自己的目标招商群:招商对象、重点区域、资质要求、审核细则、帮控措施等相关条款,并能通过有效途径加以传播,招商工作就能更加清晰明确、有的放矢,减少不必要的周折和投入。
一般来讲企业医药招商的主要目的有三点:快速回笼资金,缓解压力;快速建立营销网络,占领市场;锻炼队伍,总结经验,提炼市场运作模式。大多企业招商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打动和争取消费者,从根本上启动和占领市场,招商仅仅是产品面市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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