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药网! 医药分类
百科
品牌
数据库
专属代理VIP渠道
您关注的产品:
您的手机号码:
提交电话,厂家马上单独电话您价格!
财政部出台医药行业费用减负的政策
发布日期:2012-07-05 | 浏览次数:
延续对医药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该通知的出台,让众多医药企业长吁一口气。而在此之前不久,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2015年中医药医疗资源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并明确提出“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一批聚集效应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
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营销对于医药制造企业来说,和研发以及生产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同质化较高的某些OTC产品,还是“别无分号”的独家品种,都需要有优秀的营销体系作为支撑,才可能有好的销售。而广告宣传,是药品营销的重要环节,目前各个知名药企,广告费以及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基本都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且还呈上升的趋势。据悉,一年在广告上花费上亿的药企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这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支出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无疑会让各个企业的成本压力能有所缓解。
该负责人具体解释说,医药行业中该项优惠政策最早在2009年发布,然而,当时规定该政策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该优惠政策是否延续,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就没有明确规定,而如果没有该项优惠,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才准予扣除。两种情况相比较,对于该企业来说,每年交税至少相差一两千万。现在该优惠政策明确将延续,该负责人表示“面对巨大的医药行业压力,确实感觉到轻松一些”。
据此,有分析人士指,目前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大部分已经落地,政策框架基本明确,对于医药制造企业和市场负面性冲击日趋减弱,不确定性大大消除,因此看好医药行业下半年的发展。而自上周开始,医药板块“涨势喜人”,本周前两个交易日则延续之前的涨势,多个医药股领涨大盘,这似乎印证了上述看法。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的通知,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同时,该医药行业的优惠政策还明确将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文章推荐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