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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法院:非法生产销售假药俩“80后”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4-12-05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两名河南籍的“80后”付某(男)和杜某(女)为赚钱,竟然生产销售假药。他们先后在槐荫区的西沙王庄和孟王村小高庄租赁民房,在租赁的房屋内生产销售假药。2012年初至2013年6月份,他们生产销售的假药涉案数额达17万多元。近日,槐荫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和杜某自2012年初至2013年6月,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上联系上家进购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编造“山东中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手续,生产“瑞咳立舒胶囊”、“风湿骨痛一粒丹”两种假药,通过上网查询全国各地诊所联系方式后以打电话、发放彩页等方式宣传药品疗效,联系买家销售。2013年6月19日,公安人员将付某和杜某抓获,并在孟王庄付某租赁的房屋查扣上述二种假药6200瓶,价值53320元,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7978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和杜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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