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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销售假药罪 19经营者被拘
发布日期:2015-01-16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近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发布了第一期涉刑案件刑事判决情况信息公告,此次公布的信息中,19家被处罚单位的经营者均因犯销售假药罪而被判拘役,被缴获的假药及销售假药违法所得全部被没收。市民如须查看此次公布的被处罚单位信息,可登录市食药监局官网公示公告一栏查看。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示第一期涉刑案件刑事判决情况信息公告,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予以公示的。南都记者查看该份第一期涉刑案件刑事判决情况信息表,公布的信息包括:被处罚单位、地址、犯罪事由、刑事处罚决定的内容及判决日期。

    根据榜单显示,此次公布的19家被处罚单位均因销售假药而被处罚,其被判决日期介于9月10日至11月4日之间。经营者均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分别判处了两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拘役,部分存在缓刑。其中,位于南朗镇正街42号的小李用品店经营者叶新明(判决日期:10月21日)就因销售“伟哥二代”等假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为榜单中被判拘役时间最长的被处罚单位经营者。

    此外,榜单中所有被处罚单位分别被处罚金2000元到37480元。其中,位于坦洲镇坦神北路118号皇爵广场一层N -02号铺位的多美港园商行经营者黄耀光(判决日期:10月9日)就因销售“斧标驱风油”等假药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元,为被处罚金最高者。

更多资讯请点击:嘉兴南湖药监局查到百余盒假药阿胶
               广安打掉一销售假药团伙13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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