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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5-01-23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为加强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管,规范化妆品生产监督行为,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指导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

  《规范》要求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通过对化妆品生产环节实施规范性地监督检查,进一步了解全区生产企业生产管理现状,及时发现、纠正生产环节违法违规和不当行为,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增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规范》还明确了检查现场的检查准备、准备方式,并对检查的主要内容做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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