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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推进全区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2-04 | 浏览次数:
东方医药网导读:为进一步完善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风险监测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推进全区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下发实施。

  《方案》明确了广西药械化妆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目标,各级监测评价机构的职责分工,机构及人员要求,实施步骤等,并对落实该方案作了强调:一是加强领导,积极与同级部门沟通,形成合力,推进机构建设;二是周密安排,抓好落实,认真履职,完善体系建设;三是充分利用资源,做好资金保障;四是统筹协调,确保监测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方案》强调,到2015年底,自治区各市级监测机构要独立承接新的工作职能,各县级监测机构能结合地方需要承接相应职能,进一步完善全区药械化妆品安全监测体系,为广西监测评价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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