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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立医院下月起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日期:2015-03-27 | 浏览次数:

《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周正式出台。根据《方案》,4月1日起,合肥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合肥市将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0%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5%左右,城市三甲医院控制在45%左右。

今后,合肥市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0%。各医院院长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据实安排。

另外,4月1日起,省下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4月1日前也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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