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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13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发布日期:2015-05-15 | 浏览次数:

国家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穿心莲内酯软胶囊等1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将穿心莲内酯软胶囊等11种中成药、布洛芬分散片等2种化学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名单见附件)。


说明:

1.类别:指非处方药的类别。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商业企业(如超市)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2.双跨药品:是指根据用法用量和用药人群等不同,既可作为处方药和又可作为非处方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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