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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转发学习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全省“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强化监管,消除风险隐患。要求各地切实强化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在区域和环节上重点突出旅游景区、商业区、高速服务区、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和农村集体聚餐;在品种上重点突出节日特色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等。同时,各地要结合秋季开学,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开学和节日期间学校餐饮安全。
二是强化宣传,深化社会共治。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和知识宣传,积极创新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方便快捷,多载体、多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家庭等活动,提升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要求各地重点做好节日期间食物中毒防范工作,积极营造公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应急,畅通信息渠道。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和舆情监测。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舆情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依法依职调查处理,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严格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同时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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