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0 yao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试点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课堂搬进法庭, 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和震慑作用。
日前,屯昌县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魏某某在生产的米粉中非法添加硼砂和铝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时,安排米粉、面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从业者127人旁听,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是净化食品市场秩序的创新举措。
魏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的公开审理,震慑了屯昌县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屯昌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为此,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给屯昌县人民法院致书面感谢信,点赞该院开了公开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邀请从业者旁听的先河,并希望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公开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时,能够采用电视直播等有效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增强震慑作用。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