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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局出台《食品安全检测政府采购中标机构承检任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6-10-13 | 浏览次数:

  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作用,山东省局首次采取按规则凭能力方式完成省级食品安全检验任务分配。年初,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了25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备选机构。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合理分配任务,提高检测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山东省局以“公开透明,竞争高效,规范合理”为原则,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检测政府采购中标机构任务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用规则解决机构选用和价格确定的难题。

  《办法》规定以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评定为任务分配主要依据,由任务发布、机构响应、唱标和计算报价均价、价格确认和机构选定等环节组成。机构能力评定的主要依据留样再测、盲样比对、实验室现场检查、抽样、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和往期业绩等评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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