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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推进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授权省级药监部门开展“一次性进口药品”的审批,并监督进口药品的使用。
为切实履行好进口药品的审批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湖南省食药监局制定了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申报资料项目和要求,公布了办事程序,并同步开发使用了“一次性进口药品监管系统”,作为“湖南省药品注册信息监管系统”的子系统,于2016年10月12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同步记录备案一次性进口药品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对异常购买情况进行预警提示。系统的开通使用为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加强一次性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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