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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署 《粤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6-10-26 | 浏览次数:

  近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在广东省举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双方代表签署了《粤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协议》。

  通过签署实施《粤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协议》,粤港两地将在既往有效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包括积极推进广东省食品检验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的沟通交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人才培训合作、食品检验技术交流合作,推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资源共享等多项合作内容,强化两地政府、专家、媒体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之间食品安全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探索两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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