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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近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海关、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部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内四区为重点,开展治理酒类走私商品专项稽查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酒类走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11月15日、16日,连续2天时间,各相关监管部门联合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到市内四区进口酒类批发企业、酒类专卖店、酒类批发市场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进口酒类是否按法定要求加贴中文标签,随机抽取进口酒类,要求经营单位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报关单以及同批次酒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此次专项稽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共计检查酒类批发企业1户次、酒类专卖店6户次、酒类批发市场1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户次。发现涉嫌违法经营的单位3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酒类1954瓶,其中红酒34瓶,啤酒80箱合计1920瓶。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此次专项稽查行动是大连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要求的具体举措,对酒类走私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警示震慑,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进出口食品企业合法权益。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食品安全日常稽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进口酒类商品稽查力度,有效遏制酒类走私违法行为,逐步消除非法走私商品给守法生产经营者带来的冲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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