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药网! 医药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您关注的产品:
您的手机号码:
提交电话,厂家马上单独电话您价格!
山西省局制定下发《加强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12 | 浏览次数:

  为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风险管理,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食品生产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规范指导全省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山西省局制定下发了《加强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包含“食品生产者静态风险分值的确定,食品生产者动态风险分值的确定,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的评定,食品生产者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的调整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风险分级管理”等主要内容。根据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的分布、规模、产业现状和区域风险等实际情况,对静态风险等级、风险分值及《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重点项目的评分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市可根据本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风险分级建议。

  《工作意见》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理,确保量化分值评定准确、风险等级划分合理,检查频次保障到位,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对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每年度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者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动态评定与调整,依据评定调整结果确定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记录、汇总食品生产风险等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文章推荐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