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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行动,推进“扫雷”行动持续进行,彻底解决食品销售环节存在的顽疾,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吉林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食品销售环节不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常温存放冷藏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个专项”执法检查。
“三个专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风险大、存在隐患集中、治理整顿难点多等问题开展工作,突出开展以酸奶、冷冻肉及其制品、面包、方便面、酒类、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小超市、食杂店、冷库、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紧密结合全省系统开展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冷库冻肉专项整治、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食品流通许可过期、经营事项发生改变的,监督食品经营者重新申办或办理变更。对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法律赋予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进货查验、供货商资质索要是否及时齐全,进货台账建立是否规范,着重加强对肉类检验、检疫票据和印章的检查,同时,加大对进口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资质的查验,对进货渠道不清、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等经营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各级局还在执法检查的同时,鼓励食品经营者安装并使用吉林省食品药品电子可追溯系统,以电子台账代替手工台账,并能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三是严厉打击经销过期、“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以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食杂店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自查工作,及时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的食品腐败变质、过期、标签标注不规范、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散装食品无防蝇防尘设施等问题,加强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对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生产许可等食品要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对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或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常温存放冷藏食品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87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528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72个次,发现问题经营主体1861户,问题整改完成主体1461户,捣毁售假窝点1户,取缔无证经营14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400.3公斤,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3件,案值2.35万元,收缴罚没款4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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