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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位谋划 部署安排食药安全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2-16 | 浏览次数: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年伊始,在谋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管理,作为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被列入年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被列入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安徽省局作为上述三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对每项工作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并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清单。

  一、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一是启动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研究制定全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加强对第二批创建试点的调研指导。二是全面推进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尺、实行“一票否决”。组织由媒体、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组成的第三方评议组,及时对创建试点进行评估验收。适时总结推广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三是加强对已授牌市县的动态管理。加强创建成功市县的跟踪评价,适时开展调研督导,对出现管理滑坡的市县进行约谈,对出现否决情形的予以撤消命名。四是做好迎接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工作。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制定对合肥、马鞍山两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的评价细则,进一步加强对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督促指导。五是加强舆论宣传。筹备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本省参展活动和本省“双安双创”成果展活动,加强宣传引导,集中展示本省食品安全和“双安双创”工作典型治理经验及特色做法,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管。一是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制度以及基层监管实际,调整完善《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风险分级监管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预期目标和基层工作实际,加快推进风险分级首次评定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实践对各品种各环节风险分级监督检查表格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二是修订完善现行“双随机”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双随机”抽查信息化系统,将“双随机”抽查与风险分级监管结合起来。

  三、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是推动“十大皖药”规范化建设。突出全过程质量控制,积极探索不同生产经营模式条件下的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方式,推广“统一供苗、统一种植、统一提供肥料农药、统一回收初加工、定向销售”等先进经验,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均一、稳定。二是加强中药材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掌握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的中坚力量。加强对药农开展良种选育、规范化种植、产地加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以及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做到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中药材资源并重。三是制定“十大皖药”道地中药材质量标准。组织开展“十大皖药”药材标准研究,申报其作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列入我省饮片炮制规范。四是推动“十大皖药”产业化建设。发挥中药资源优势,将“十大皖药”优先列为配方颗粒品种,引导推荐配方颗粒和中成药生产企业选用“十大皖药”基地药材,提升“十大皖药”产业规模。五是加强“十大皖药”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基地、建设单位参加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的认定,加大“十大皖药”品牌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六是加强“十大皖药”基地建设动态管理。定期对“十大皖药”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动态管理,制定基地验收评估标准,督促示范基地按照申报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督促基地所在地政府财政部门按申报承诺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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