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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西藏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扎西次仁一行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立法调研指导工作,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普布卓玛局长、宇飞副局长和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扎西次仁副主任指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以下简称“三小”)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通过地方立法,将“三小”纳入法制轨道,对于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盲点,预防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普布卓玛局长对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指导“三小”地方立法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表示:“三小”地方立法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体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已出台“三小”的地方立法,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民生的角度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宇飞副局长就“三小”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了“三小”管理办法的起草进程。在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参考国家标准、部委规章,借鉴部分省份地方性法规,在调研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西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该“办法”,先后在食药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总局和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吸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了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食品业内专家和行政相对人参加的讨论会、专家论证会,进行集中讨论修改。另外,还专门邀请国家总局法制司组织已出台管理办法的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专家进藏现场指导立法工作,在国家政策解读、立法经验和具体实施方面给予了指导,增强了该“办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先后经过6次集中讨论修改后,现已基本成熟,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扎西次仁副主任一行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三小”地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座谈会上双方表示为使我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好地保护我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积极推进“三小”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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