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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实企业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提高全省药品安全事件预警处置能力,近日,山西省局决定,从3月20日至11月30日开展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将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要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全省7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药品重点监测、评价与控制等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山西省局明确要求全省各地派专人参加检查行动。检查组根据每家企业的检查情况,如实出具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报告影印件予以留存。针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由当地市局监督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约谈企业、发警告函等措施,直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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