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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局突出三个强化抓实2017年药品抽验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25 | 浏览次数:

  为全面做好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有效发挥技术监督对行政监督的支撑作用,近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下发《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任务分解表》,通过“三个强化”,部署全市药品监督抽验任务1000批次。

  一是强化抽检比例和进度。全年计划在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分别实施抽验230批次和640批次,市药械监督执法支队实施抽验130批次,并且合理确定抽验品种比例,要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抽验批次不应超过总批次的40%。同时,要求严格掌握抽验进度,6月底前完成总抽验任务的40%,9月底前完成总抽验任务的80%,11月底前100%完成全年抽验任务。

  二是强化不合格药品查处。要求抽样单位收到药品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责令被抽样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并于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将假药品种信息(除中药饮片外)录入辽宁省局稽查管理系统假药信息版块,依法对不合格药品予以100%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线索可追溯到辖区外的,及时移送相关药品监管部门。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和考核。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指定药品抽验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责任人)负责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把各区、县(市)局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稽查工作年度考核,将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对各区、县(市)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市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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