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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局指导推进“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实施
发布日期:2017-05-04 | 浏览次数:

  随着食品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伪劣食品呈现出由城镇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一些不良商贩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广大农村倾销假冒伪劣食品,给农村食品市场造成了极大的风险隐患,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成为当前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结合贵州农村面宽点多、食品安全需求急剧增长的特点,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选取安顺市关岭县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实施“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积极寻求效率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是乡镇试点先行,逐步建立管理规范

  明确为试点县后,关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选取了辖区顶云新区和断桥镇两个区镇先行试点,围绕“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健全制度、强化登记,加强溯源、严格监管”总体目标,从调查摸底入手,实地查看食品“送货下乡”收货方与供货方经营资质,了解食品“送货下乡”流程,摸实摸准了送货人的主体资质、送货工具卫生环境,以及运输食品安全状况等三大要素基本情况。在调研基础上,结合区镇实际,制定出台“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相继印发了《关岭自治县流通环节食品送货下乡管理规范》《关岭自治县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制度》《食品送货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印制了《关岭自治县食品送货下乡登记书》《食品送货车登记证》等工作文书,以及关岭自治县食品销售专用溯源章。一年的试点实施,初步形成了“档案集中管理、三员协同监管、督促引导推进、宣传督促共治”的“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建立食品送货下乡供货方档案,确保食品可溯源;二是明确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送货下乡”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加大监管力量;三是加强送货方及送货人员培训,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三员”能力培训,督促送货人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逐步规范销售行为;四是开设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参与监督,引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是督促指导推进,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关岭县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实施“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试点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完善制度,强化问效。既要把底数摸得准确,科学开展数据分析,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的探索研究,也要加强制度的建立完善,指导工作开展,确保监管出成效;二是抓住重点,强化监管。既要抓住“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尤其是抓住人、送货工具、食品等关键环节,针对性地实施监管,也要加大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肃清农村食品市场环境;三是探索总结,强化应用。既要探索简单化的“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便于基层操作实施,也要加强监管应用性、有效性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监管模式,为全省系统推广运用奠定基础;四是长效监管,常抓不懈。既要把当前试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建立履职有效的“送货下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更要强化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毫不松懈,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保障全省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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