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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本市药品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自2017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取缔非法药品交易市场,维护社会和谐环境。以清理取缔非法药品交易市场为抓手,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治理机制;对相对集中、参与人数较多的非法药品收售聚集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同时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不定期集中清理方式,对非法药品交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取缔非法药品交易市场。
二是整治药店、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维护百姓用药安全。以整顿药店、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为抓手,严格落实药品采购制度;重点检查零售药店、个体乡医诊所及民营医院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随机抽取药品应提供合法票据;杜绝合法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整治批发企业虚假交易、伪造记录等行为,加强源头药品质量管控。以整顿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购销药品为抓手,夯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检查批发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与库存数量是否一致,对数据异常或频繁退货的深入追查,必要时采取协查核查等手段,对虚构药品购销记录、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及购销药品票账货不一致的,依法立案查处。
四是严厉查处收售药品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对零售药店、个体乡医诊所以及民营医院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予以处罚;对批发企业弄虚作假、购销记录不真实、货帐票款不一致、私设药品仓库、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向无合法资质单位销售药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都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各监管单位要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
通过强化源头管控,坚持常态打击、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站街设牌收药、非法收售药品市场、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以及批发企业出借证照、虚假记录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取缔非法药品收售市场,严厉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遏制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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