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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局突出问题导向 高质量做好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01 | 浏览次数: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化妆品质量检验工作,倾力提高检验能力水平,在国家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中,有力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2016年,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突出问题导向,在保质保量完成抽样、检验和数据上报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全年共抽检5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9批,占比3.8%。在标签标识比对项目中,防晒产品抽检80批次,防晒剂检测结果与产品标签、批件比对不一致13批,不一致率16%;面膜产品抽检167批,防腐剂检测结果与产品标签比对不一致77批,不一致率46%。问题发现率和数据上报率全国排名第二,为有效防控化妆品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得到总局领导大会表扬。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密组织实施。按总局方案,研究制定全区化妆品检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抽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规范要求。针对技术薄弱环节,及时开展抽样和检验人员专项培训,先后派出2名检验人员赴广东化妆品所进修学习,同时积极协调解决抽样人员和车辆紧张、大型仪器不足、实验环境不达标等问题,为检验工作按时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抽样靶向性。一是充分挖掘近年来检验和监管工作数据信息,突出对偏远县市、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抽样,把问题发现率、检出率作为重要指标,有针对性的制定抽样方案,为提高问题发现率奠定基础。二是全面排查年度承检品种生产和流通环节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抽样和数据录入差错率大幅降低。三是按总局要求的抽样区域和场所完成抽样500批次,不合格样品按抽样区域分析,4批抽样地为省会城市、8批为地级市、7批为市县,不合格率分别为2.1%、4.8%、5.1%;按抽样场所分析,15批次抽样点为专卖店、3批次为批发市场、1批次为小商店,不合格率分别为7.8%、8.1%、14.3%。充分验证了偏远地区和小经营业态存在问题较多,同时也存在监管盲区。

  三、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无误。检验过程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检验标准,全程采取平行双样、加标回收、仪器比对、人员比对、随行质控样等多种质量控制方式进行监控,数据上报严格执行交叉核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退修率。对于防晒类产品防晒剂、面膜类产品防腐剂结果与产品标签标识及批件比对工作均进行人员交叉核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均采取人员比对及仪器比对进行交叉复验;对液相方法检测禁用物质阳性检出样品均进行液质确认,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检测结果公正。

  四、深入挖掘数据信息,切实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始终坚持检验为监管服务理念,深入挖掘检验数据中存在的“潜规则”,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本次抽检工作中检出的不合格问题主要是:面膜类产品中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以求快速达到美白嫩肤效果;祛痘/抗粉刺类产品中非法添加甲硝唑、氯霉素、氧氟沙星,强化杀菌祛痘效果;美白/祛斑类产品中超限量添加重金属汞,增强美白作用。防晒产品和面膜产品标签标识比对工作中未检出标签标识成分、检出标签未标识成分及批件比对不一致等问题较为严重,充分说明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变工艺、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等违规生产现象仍是业内的“潜规则”,提示我们在常规方法检验的同时要拓宽拓展性检验的思路,特别要关注禁限用物质筛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水平。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围绕风险防控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突出“三重一大”,侧重抽检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易受环境影响和需要一定保藏条件的产品,试点快检方法在化妆品抽样工作中的应用;二是尝试对电商、微商等新业态开展质量监测,提高抽验靶向性和针对性,发现“潜规则”,让抽检为监管提供可靠的线索源和切入点;三是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对抽验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利用、深度挖掘,全面掌握辖区产品质量状况,并延伸到对产品生产工艺、原辅料投入等质量控制环节的分析和判断,为风险防控和监管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持;四是要积极做好帮助指导企业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工作,加强对公众及消费者的科普宣传,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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