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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局印发《福建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7-07-06 | 浏览次数:

  近日,福建省局印发《福建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申办医疗器械代贮代送资质相关程序及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委托代贮代送企业储存及配送规定、医疗器械代贮代送企业监管等进行规范。

  医疗器械代贮代送,是指建立在医疗器械供应链架构下,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完善的医疗器械储运保障体系为核心,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提供廉价、快捷、规范的贮存、配送等新型医疗器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具有现代物流模式的新兴业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构成,规范了医疗器械流通渠道,减少了医疗器械冷链管理的风险,提升了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追溯能力,降低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流通成本。

  《指导意见》的印发,是促进和带动福建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医疗器械代贮代送新业务,并与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相结合,可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医疗器械现代储运业务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专业化的现代储运体系,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医疗器械储存、运输、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对完善福建省医疗器械监管制度机制、提升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和带动福建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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