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0 yao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日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发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进货管理等十二项食品安全重点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落实;二是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辽宁省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定期上传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三是督促其采取现场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板”、网上公示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公示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四是指导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下一步,大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努力构建学校和托幼机构自律、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进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有效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