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药网! 医药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您关注的产品:
您的手机号码:
提交电话,厂家马上单独电话您价格!
大连市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7-11-30 | 浏览次数:

  日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发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进货管理等十二项食品安全重点制度,并督促其有效落实;二是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辽宁省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定期上传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三是督促其采取现场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板”、网上公示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公示重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四是指导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下一步,大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努力构建学校和托幼机构自律、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进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有效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文章推荐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