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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职责,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突出食品药品监管首要职责,充分发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市场”监管优势,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商事主体公示信息录入系统”,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层级划分监督检查职责,明确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辖区局负责对辖区内除省、市重点监管企业以外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了提升监管检查效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已有工商企业管理系统中,新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管理模块,将企业上报材料进行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可以自动对未及时上传报告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初步分析企业自查报告是否满足格式要求,对企业自查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企业重新自查,有效解决监管人手少、企业数量多、企业自查报告量大且无法跟踪监督等问题。预计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将于2018年中期完成,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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