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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草安心宁医用防护口罩 针对现阶段的假口罩犯罪,主要问题集中在如何理解新出现的涉及假口罩犯罪的特殊行为范式以及针对此类行径如何在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两个罪名中做出选择。
医用外科口罩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以下简称《防控意见》)中,第3条规定了“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从而为假口罩类犯罪提供了整体的刑法规制方向,但是具体到假口罩犯罪的刑法规制细节层面,则尚存争议以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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