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灵颗粒
Tong Jing Ling Ke Li
国药准字Z22024597
中成药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OTC甲类
痛经,原发性痛经,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延胡索(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蔗糖、糊精。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25g*10袋
尚不明确。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禁用。
儿童不适用。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密封。
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