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感冒颗粒
小儿感冒颗粒
Xiao Er Gan Mao Ke Li
国药准字Z45021651
中成药
广西禅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OTC乙类
流感,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儿童感冒,幼儿感冒,婴幼儿感冒,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12g*11袋
尚不明确。
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四岁至七岁一次1—1.5袋,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袋, 一日2次。
尚不明确。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密闭、防潮。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