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伞花烃胶丸
国药准字H22024415
化学药品
吉林省华港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处方药
慢性气管炎,
本品含对-伞花烃(C10H14)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用于慢性气管炎。
40mg
偶见轻微头晕,口干,心前部不适。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饭后服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心功能不全者和冠心病患者慎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对-伞花烃具有祛痰和抗炎作用。其祛痰作用可能是由于刺激胃黏膜感受器,反射性地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所致。
2.尚有加速气管黏膜上皮纤毛运动,从而增加排痰功能的作用。
3.大鼠按人用量对-伞花烃的倍连续口服21天,未见异常表现。
4.肝、肾、心、肺脾组织切片检查均未见异常。
5.犬及家兔的亚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未见明显毒性表现LD50 (小鼠口服)2.797g/kg。
2.尚有加速气管黏膜上皮纤毛运动,从而增加排痰功能的作用。
3.大鼠按人用量对-伞花烃的倍连续口服21天,未见异常表现。
4.肝、肾、心、肺脾组织切片检查均未见异常。
5.犬及家兔的亚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未见明显毒性表现LD50 (小鼠口服)2.797g/kg。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遮光,密封保存。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