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龙胆酊
国药准字Z35020374
中成药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胃炎,
龙胆、草豆蔻、橙皮。
苦味健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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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6~12毫升。
孕妇忌服。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及平素身体虚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手足心热。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及平素身体虚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手足心热。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遮光,密封保存。
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