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胃疗疳颗粒
国药准字Z20026113
中成药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功能性消化不良,蛔虫病,脾胃失和,
青皮(醋炙) 柴胡(醋炙) 白芍(酒炙) 白术(麸炒) 茯苓 甘草 莲子 芡实 山楂(焦) 麦芽 使君子仁 槟榔(炒) 乌梅(肉) 北沙参 麦冬 胡黄连(炒) 蔗糖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每袋装10g;每袋装5g
尚不明确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2.5克,四至五岁一次3.3克,五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2次。
糖尿病患儿禁服。病后体弱小儿忌用。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密封
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