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砂消食口服液
国药准字B20020051
中成药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食滞,消化功能减弱,功能性消化不良,神经性厌食症,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等消化功能减弱者。
每支装10ml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口服.
1.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
2.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1.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
2.禁食油腻。
2.禁食油腻。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1.金砂消食口服液对小白鼠肠推进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2.金砂消食口服液对豚鼠离体肠管从每分钟收缩曲线长度观察看有明显的加强肠管收缩作用。
3.金砂消食口服液能明显提高大鼠胃液中游离酸和总酸含量。
2.金砂消食口服液对豚鼠离体肠管从每分钟收缩曲线长度观察看有明显的加强肠管收缩作用。
3.金砂消食口服液能明显提高大鼠胃液中游离酸和总酸含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密封,阴凉干燥处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