膦甲酸钠注射液
可耐
国药准字H10980016
化学药品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处方药
单纯疱疹,艾滋病,
膦甲酸钠。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钙钠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毒性皮肤粘膜感染。
250ml:6.0g
本品耐受性一般良好。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23%~26%)、呕吐(13%~15%)、腹泻(13%~18%)、虚弱(9%~14%〕、腹痛(3%~7%)、厌食(1%~6%)、味觉异常(1%~10%)、感觉异常(3%~6%)。此外还有头痛、血管扩张和实验室化验异常,如三酰甘油(甘油三酯)与胆固醇、丙氨酸转氨酶与天冬氨酸转氨酶、尿酸值升高。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治疗开始2~4周最大,因为在此时期内本品血浓度高。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用输液泵滴注2小时以上。如患者在维持期视网膜炎症状加重时,应仍恢复诱导期剂量。
2、单纯疱疹和带状疱疹: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一次,经输液泵滴注1小时,共14~21日。肌酐清除率低于96ml/分钟者,剂量应调整。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用输液泵滴注2小时以上。如患者在维持期视网膜炎症状加重时,应仍恢复诱导期剂量。
2、单纯疱疹和带状疱疹: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一次,经输液泵滴注1小时,共14~21日。肌酐清除率低于96ml/分钟者,剂量应调整。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除非必须时,孕妇一般不宜使用本品。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广谱抗病毒药物,作用机制为直接抑制病毒特异的DNA多聚酶和逆转录酶。本品对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有抑制作用。
遮光,密闭保存。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