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可待因片
国药准字H11020673
化学药品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国产)
干咳,疼痛,
磷酸可待因。
⑴镇咳,用于较剧的频繁干咳,如痰液量较多宜并用祛痰药。
⑵镇痛,用于中度以上的疼痛。
⑶镇静,用于局麻或全麻时。
30mg
1、较多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心理变态或幻想;
②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
③心率或快或慢、异常。
2、少见的不良反应:
①惊厥、耳鸣、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等;
②荨麻疹;瘙痒、皮疹或脸肿等过敏反应;
③精神抑郁和肌肉强直等。
3、长期应用引起依赖性。常用量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典型的症状为:鸡皮疙瘩、食欲减退、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涕、寒颤、打喷嚏、打呵欠、睡眠障碍、胃痉挛、多汗、衰弱无力、心率增速、情绪激动或原因不明的发热。
①心理变态或幻想;
②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
③心率或快或慢、异常。
2、少见的不良反应:
①惊厥、耳鸣、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等;
②荨麻疹;瘙痒、皮疹或脸肿等过敏反应;
③精神抑郁和肌肉强直等。
3、长期应用引起依赖性。常用量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典型的症状为:鸡皮疙瘩、食欲减退、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涕、寒颤、打喷嚏、打呵欠、睡眠障碍、胃痉挛、多汗、衰弱无力、心率增速、情绪激动或原因不明的发热。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2~1片,一日1~3片;极量:口服一次3片,一日8片。小儿常用量:镇痛,口服一次按体重0.5~1mg/kg,一日3次。镇咳用量为上述的1/2~1/3。新生儿、婴儿慎用。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下列情况应慎用:
⑴支气管哮喘;
⑵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相造成误诊;
⑶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
⑷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
⑸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
⑹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
⑺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⑴支气管哮喘;
⑵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相造成误诊;
⑶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
⑷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
⑸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
⑹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
⑺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欠、腹泻、呕吐等。分娩期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
2、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
⑵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
新生儿、婴儿慎用。小儿使用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尚不明确
1、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时,可加重便秘或尿潴留的不良反应。
2、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合用时,可加重中枢性呼吸抑制作用。
3、与肌肉松弛药合用时,呼吸抑制更为显著。
2、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合用时,可加重中枢性呼吸抑制作用。
3、与肌肉松弛药合用时,呼吸抑制更为显著。
对延髓的咳嗽中枢有选择性地抑制,镇咳作用强而迅速。也有镇痛作用,其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12~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能抑制支气管腺体的分泌,可使痰液粘稠,难以咳出,故不宜用于多痰粘稠的患者。
口服后较易被胃肠吸收,主要分布于肺、肝、肾和胰。本品易于透过血脑屏障,又能透过胎盘。血浆蛋白结合率一般在25%左右。T1/2约为2.5~4小时。镇痛起效时间为30~45分钟,在60~120分钟间作用最强。作用持续时间,镇痛为4小时,镇咳为4~6小时。经肾排泄,主要为葡萄糖醛酸结合物。
遮光,密封保存。
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