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司烟肼胶囊
国药准字H20050533
化学药品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产)
处方药
苔藓样结核疹,结核性阴道炎,结核性宫颈炎,结核性子宫颈炎,变应性皮肤结节性血管炎,涎腺结核,肠结核,肠痨,结核病,外科手术期间的预防用药,
帕司烟肼。
本品适用于与其它抗结核药合用治疗成人及儿童各种类型的结核病,也可作为外科手术期间的预防用药。
0.1g
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可引起肝损害,血管神经性水肿,鼻炎,药热。个别病例有哮喘,周围神经炎,头痛,视神经炎,视力障碍,胰腺炎,性功能障碍(或性欲下降),月经推敲。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失眠,乏力,口周面部和四肢皮肤发麻,皮疹,周身性红斑狼疮样反应,剥脱性皮炎甚至死亡。可引起高尿酸血症,急性横纹肌溶解。
抗结核,口服,成人一次0.2-0.4g,一日3-4次小儿一日每公斤体重20-30mg,分3-4次给药。抗麻风,一日一次0.6g,连服6日,停一日,一疗程为6个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