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曲马多
国药准字H20041053
化学药品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精神药品
结肠类癌,结肠嗜铬细胞瘤,胸壁肿瘤,结肠无功能性神经内分泌肿瘤,胸壁皮下气肿,外伤性低颅内压综合征,外伤性低颅内压综合症,脊髓梅毒,趾骨骨折,脊椎病,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盐酸曲马多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0.1g(按C16H25NO2·HCI计)
偶见出汗、思睡、头晕、恶心、呕吐、纳差及排尿困难。在少数病例,可能出现对人心血管调节有影响(如心性、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或心血管虚脱),尤其在病人精神紧张或静脉注射时。另外亦可能出现头痛、呕吐、便秘、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感觉胃部压力、胃胀)和皮肤反应(如瘙痒、皮疹)。在少数病例,出现运动乏力,食欲改变和排尿异常。应用后在极少病例中出现不同的精神症状,基强度和性质视个体不同(取决于人格和用药持续时间),不良反应包括情绪改变(通常为情绪高涨,偶为抑郁)、活动改变(通常为抑制、偶为增加)及认知和感觉改变(如感知和意志障碍)。在极个别病人可能出现惊厥,但这种情况多在大剂量静脉应用本品和合并应用精神抑制经后出现。过敏反应和休克不能完全排除。
静脉滴注。一次100mg,或遵医嘱,必要时可重复给药。每日剂量不可超过400mg。
1、对本品中的成份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药或其他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毒患者禁用。|||3、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镇静剂(如地西泮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替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6)本品有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尤其是与酒精同时服用时更为严重。
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尚无儿童应用的安全性资料
老年患者(年龄超过75岁)的经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1)本品与乙醇,镇静剂,镇痛或其他精神药物合用会引起急性中毒;(2)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地西泮)合用时应适当减量;(3)与巴比妥类药合用时延长作用时间;(4)已证明本品不能与下列注射液配伍使用;双氯芬酸、消炎痛、保泰松、安定、氟硝基安定和硝酸甘油。
本品为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对κ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仅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50%。不影响组胺释放。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4%,在肝内代谢,24小时约有80%的本品及代谢产物从肾排出,t1/2为6小时。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