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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
发布日期:2014-09-29 | 浏览次数:

   2014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30条措施,探索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强化市场主办单位首责意识,保障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就是通过让农产品市场主办单位将质量保证金存到指定账户,由监管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对于市场主办单位不履行农产品质量管理责任的情形,依规定扣除一定金额保证金,以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切实加强监管责任,规范农产品经营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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